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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深圳百优工匠”、“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来源:
  • 2018-05-15 09: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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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自深圳工业总会2016年开展首届“深圳百优工匠”、“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肯定支持。迄今已连续两年开展“深圳百优工匠”、“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评选发布活动,共评选授予洪涛装饰、飞亚达等31家企业为“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丁命强、陈寿生等190名一线岗位员工为“深圳百优工匠”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的指示精神,依据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的文件要求,为鼓励引导广大技能人才爱岗敬业、钻研技术、提高技能、创新创造,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深圳工匠精神,促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本会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第三届“深圳百优工匠”、“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评定发布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优势传统产业技术精湛和业绩突出的能工巧匠100名,授予“深圳百优工匠”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表彰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在工匠培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10家,授予“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

二、评选条件

(一)“深圳百优工匠”评选条件:

1、在深圳企业一线职业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且具8年以上工龄(含8年),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中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同等技能水平;

3、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传承传统工艺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并在所在企业或行业内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已获所在企业或本行业职业技能类竞赛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参评。

(二)“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评选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运营时间达10年以上(含10年)的各类企业。

2、申报企业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占员工总数的20%以上;

3、申报企业在技工人才培训资金投入、技工人才激励管理机制建立、先进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企业拥有服务于本行业主要职业工种人才培育的人力、物力支持;内部师资队伍、技能培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齐备,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符合标准化教学要求;能够发挥所在行业技术引领作用,便于开展实训和观摩。

5.申报企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社会信用良好。

6、已获本行业或各区技能类竞赛等荣誉称号单位可优先推荐。

(三)其他规定

1、荣获历届深圳工业大奖、深圳企业创新纪录、深圳知名品牌、国际信誉品牌等称号的申报单位(含主要参与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享受加分并优先推荐。

2、对一线技能人才集聚或产业紧缺人才突出的企业,同一单位可推荐多人参评。该推荐企业须根据申报人的综合情况自行排序,作为评委会在条件相同、名额受限时择优评选的参考依据。

三、评选程序

专门成立“深圳工匠”评定委员会,设立“深圳工匠”评定专家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专业、科学、客观的评选原则,严格履行“自愿申报、企业认定、专家评议、审核评定、表彰发布”等评定程序。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深圳工业总会执行局,在评定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四、获奖待遇

(一)“深圳百优工匠”获奖者, 参加深圳工业总会组织举办的技能培训班,可享有减免学费的优惠权;在晋升各类技术职称考评中,可作为重要依据。

(二)“深圳百优工匠”和“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获奖者均可进入“深圳优秀工匠人才库”,作为享受我市技能人才优恵待遇和技能培训机构扶持政策的参考依据。

(三)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类和技术类竞赛及评选表彰活动,并为获奖企业申报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提供服务。

(四)优先承接我市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的合作培训项目。

(五)协调我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设立深圳工匠培育专项资金,支持获奖企业建设工匠培育基地,壮大深圳工匠人才队伍。

(六)组织获奖企业、获奖个人开展技能交流和技术合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报道,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申报须知

(一)申报办法

1、申报“深圳百优工匠”、“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请登录“深圳百优工匠”、“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申报系统(http://120.24.246.7:8089/),认真阅读申报表格的填报说明后进行在线填表,同时通过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的纸质文件原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以往已获“深圳百优工匠”的个人、“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企业不再重复申报参评。

(二)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表彰时间:2018年深圳工业创新成果发布会上隆重举行表彰仪式。

(四)免费申报。本项公益性活动不收申报费和评审费,欢迎广大企业踊跃参与积极申报,为共同构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弘扬深圳工匠精神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琪琳:83688761、13670043700

杨元武:83505139、13632536531

郑英浩:83752424、13670290012

杨诗虹:83778620、1382617634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4号南光大厦1018室

 

深圳工业总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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