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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隐形冠军多 这都离不开莱茵模式

  • 来源:界面
  • 2017-06-27

 在上一世纪90年代初,学者们提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以后,对不同层次创新系统的研究随即大量出现。人们发现国家创新系统虽然只是创新系统的一个层面,但事实上却存在着不同范围,如区域内、区域间和跨国界的多层面创新系统。

在欧洲众多中小国家集中,国家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极其紧密,国家之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差异很大,从多层面讨论国家或区域创新系统,及其这些不同层面的系统之间的关系,就自然进入许多学者的研究计划。

这是因为,首先,这些欧洲小国,无法将有限的公共研究资金,投向范围广泛的科学技术领域,这些国家也只有较少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也必须对创新力量的投向精心挑选。

其次,这些国家的政府,非常关注科技创新对本国宏观经济指标,如经济增长与就业的影响,如果技术创新是以宏观经济发展停滞和高失业率为代价而取得的,那么这样的创新是无法长久的,也并非是人们所期望的。

因此,针对欧洲国家和区域的创新系统的研究,非常重视如何通过增强企业追踪和吸收国外有价值创新成果的能力,从而提升国家和区域经济竞争力。

比如学者针对意大利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发现,在意大利利用国家资源投向少量大公司的研发资金的实际效果,与创新目标相差甚远;真正的创新发生在那些相互积极联系的中小企业集群之中,而这些中小企业的规模,达不到政府研发投入的高门槛,因此很难得到国家创新系统的恩惠;另外,这些同产业的企业是以区域集中为特征的,在全国范围来看,显现出各地区之间极大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一般的说,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主要是由参与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组成,并有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广泛介入和政府适当参与的一个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创新网络(innovation network)系统。

构成区域创新系统基本框架的三大实体要素为:面向市场的科技资源、不断衍生和成长的经营机制灵活的新型企业、新的经济政策与政府管理办法。除了这些实体要素(可以把它们看作区域创新发生的硬条件)以外,区域创新系统要真正发挥其作用还需要创新环境(innovation milieu)的形成,创新环境是有利于创新发生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诸因素共同构成的区域因素组合。

从美国硅谷、德国巴登-符腾堡州或中国台湾新竹等著名技术创新区域的现实说明,技术创新是一个高度区域化的过程,也就是说,成功的技术创新,往往在地理上集中在少数区域内。

在这些地区,存在着大量已经成功的企业并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前往,存在着刺激创新的社会文化环境,正如一种创新的“空气”或“氛围”,创新产生于这样的“空气”或“氛围”之中。

社会文化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创新网络与区域创新环境有效叠加而成。与注重资本和人力资源等资源禀赋的传统经济学观点不同的是,环境概念重视特殊地区的区域特性。良好的区域特性,能够促发新的富有活力的企业集群出现,而且这些企业具有能够适应生产与贸易新环境条件的应变能力。

许多有关区域创新系统的文献,事实上已经包含了有关创新网络和创新环境的实质性内容,但是笔者认为,这一解构在讨论在具体国家和区域如何引进和建立创新系统时还是非常有必要,作为“硬件”的区域创新系统可以引进和建立,但是行之有效的创新网络和氛围这些要素更为关键。

人们普遍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具有开放型、本地性、动态性和系统性等特点。

区域创新网络的开放性,来自创新网络的开放,开放性是创新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创新网络是建立在区域内外企业间,企业与科研机构和行政机构之间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的稳定关系和由此产生的信息、知识和技能交流。

从狭义上说,创新网络是指正式的合作关系,例如战略联盟、合资企业、供应商或业务下包关系等;从广义上理解,创新网络还应该包括由于企业间以及企业与机构间,在长期交易中所发生的非正式交流和接触的关系,这些关系虽然较难直接观察到,但它们也是稳定和重要的。

创新网络为知识技能的创造、扩散和交流提供渠道和机会。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创新网络也包括,该区域内企业与其他国家或区域的企业与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流。区域内的各种业务联系和交流,因为双方在地理位置上的接近和交往的便利,能够互相交流大量只有面对面才能交流的内容,并在交往中不断增进交流的深度、广度和相互信任,因而有着跨区域交往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用通讯技术的术语,可以把它们看作是发生在内部互联网(Intranet)的信息交流,流量大速度快而且交流充分,但是信息交流只能局限于较小的范围以内。

同时,区域创新越来越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现代交通与通讯技术把分布在世界各地的不同区域和机构结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产品、资本和人员伴随着各种知识信息在网络中间穿梭流动,这类似于我们现在已经无法须臾离开的国际互联网(Internet)。

这些区域间的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源源不断地向区域内的企业输入外部的各种资源,从而弥补区域原有资源禀赋的不足和欠缺,并有效提升这些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接受国际化进程中区域外强有力竞争者的挑战。

区域作为行为主体(主要是企业)实施自身战略的空间支持系统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所重视;企业有组织的本地化或积聚于某个地区,是行为主体的一种空间特性。有学者认为,“区域并不是事先确定的,但却是该区域环境的活力或动态机制所决定的”(Maillat 1995)。

前文已经对欧洲的区域创新系统(主要以德国巴登-符腾堡州为例)来深化了有关区域创新系统的讨论。笔者则基于两个理由,将这种模式称为“莱茵模式”。

首先它更多是一个区域概念,而不是像联邦德国或巴登-符腾堡州那样是一个行政单位;其次在欧洲文献中人们习惯于用“莱茵模式”来统称欧洲中部莱茵河流域以德国、荷兰、瑞士等国家为代表的那种资本主义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可以用阿尔弗雷德·钱德勒(Alfred Dupont Chandler Jr.)在《企业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一书中所用的“合作的管理资本主义”来加以概括。

对区域创新系统的具体形态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这一概念相关的大量细节,从而有利于将这些经验正确地运用于国内的实践。

关于区域创新的主体,笔者认为,区域创新的关键,不仅是那些创造新知识的高校与研究机构,而更重要的是那些推广、扩散和实际运用这些知识创新的中间组织和企业网络;中小企业的作用;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地方政府的作用不可轻视,政府竞争、游戏规则的指定与政府职能的到位。

经济学与管理学都有着忽视区域概念的漫长历史,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专家的观点,国家创新体系,可以被定义为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了一个国家创造、扩散、吸收和改进知识和技术的能力,这一系统直接影响国家的创新表现,是将创新作为社会经济变革和发展动力的关键系统。

与国家创新体系类似,区域创新系统同样包括以下核心要素:

(1)企业,它们是技术创新的主体;(2)公共研究机构,包括公立研究院所、科技型大学、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它们是知识创新活动的主要承担者;(3)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知识的扩散和创新人才的培养;(4)政府机构,制定有关政策,提高创新系统的效率,促进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吸收,为创新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和物质环境;(5)金融机构,主要为创新活动提供资金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6)各种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孵化器和信息网等。

这里所谓的“区域”,既不同于全球化中的国家,也不是行政区域,而是一个经济地理概念。我们首先讨论区域创新系统这一概念提出的理论背景,然后把它与另外几个现在在各种文献中经常相提并论的概念作简短的讨论。

企业网络是企业间以经常性经济交流(包括交易、合作和协作)为基础,所建立的稳定的企业之间分工协作关系,这些经济交流不是纯粹经济性的,而是包括文化、技术、制度等各方面的交流。认识到在科层和市场形式以外还存在网络形式,这是产业组织理论上的一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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